政策解讀
一、文件出臺背景及必要性
2020年鄭州市被住建部確定為首批16個“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試點城市”之一。根據試點城市工作要求,同時為持續提升施工現場信息化、數字化管理水平,充分發揮信息化系統協同監管作用,我局建設了鄭州市智慧工地監管系統。旨在以信息化手段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落實各方主體責任,構建“監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企業”三級聯動的智慧工地管理體系。為規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智慧工地的建設、應用及監督管理工作,我局擬制了《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政策依據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韌性城市的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通知》(建質〔2024〕27號)、《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鄭政辦〔2021〕64號)等文件。
三、政策問答
1.智慧工地的概念是什么?
智慧工地是指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圍繞人員、機械設備、材料、方法、環境等施工現場關鍵要素,形成具有信息化、數字化、網絡化、協同化特征的智能建造工地。
2.智慧工地的建設范圍有哪些?
全市新建(含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按本辦法要求建設智慧工地。其中:
總投資額在5億元以下的項目應建設一星級智慧工地;
總投資額在5億元及以上至10億元以下的項目應建設二星級智慧工地;
總投資額在10億元及以上的項目應建設三星級智慧工地。
各項目根據投資規模界定的范圍進行相應規模的智慧工地建設,智慧工地星級不作為評比、達標等活動的依據或結果使用。
3.接入智慧工地是否需要支付費用?
各項目參照本辦法建設智慧工地,免費接入監管平臺。
4.智慧工地建設資金從哪里出?
全市新建(含改建、擴建)項目宜將智慧工地建設費用納入項目總投資,其中政府投資性項目原則上宜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列支;其余項目在概算編制時單列智慧工地建設費用,計入工程造價。對于已開工仍在建的項目,具備智慧工地建設條件的,可在暫列金、預備費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開支智慧工地建設費用。
5.智慧工地如何申報?
智慧工地申報單位應為施工總承包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合理制定智慧工地建設目標,科學編制《智慧工地建設方案》,申報材料應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
智慧工地申報單位應在項目開工前組織編制《智慧工地建設方案》,并通過監管平臺企業端提交材料,申請評價審核。建設方案評價結論為“符合”的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方案內容及時開展建設工作,并按計劃時間節點完成與監管平臺的數據對接。申報單位應結合建設情況完成《智慧工地建設成果》的編制,并通過監管平臺企業端提交材料,申請評價審核。
6.智慧工地在運行應用方面有什么要求?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監管平臺自動掃描能力和日常監督工作,對智慧工地建設實行動態監管。依據智慧工地建設情況,給予獎勵或懲罰。
四、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鄭州市城鄉建設局
解 讀 人:付青原
聯系方式:0371-67188928